CRC

職位空缺

學習支援教師

工作職責

  • 在正向的環境中為學生提供直接和間接的教學支援;
  • 在教學過程中採用多元的教育策略和技巧,以改善感覺和知覺運動技能、語言、認知和記憶的發展;
  • 使用中文拼音、多感官學習和複習等多種方法指導學生學習學術科目,以強化學習並滿足學生不同的需要和興趣;
  • 與家長、行政人員、心理學家、教師和其他專業人士協商制定個人化教育計劃(IEPs),旨在促進學生的教育、身體健康和社交/情緒發展;
  • 保持準確、完整的學生記錄,包括學習檔案、評估報告和學習支援活動記錄;遵守保密和資料保護協議;
  • 就特殊教育需要和差異化策略向教師、行政人員和學習支援團隊提供諮詢;及
  • 承擔該部門或其指定人員要求的任何其他職責。

申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

  • 擁有教育深造文憑或融合教育(特殊學習需要)學士學位,或其他同等學歷;
  • 至少兩年在主流課堂上教授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的教學經驗;
  • 流利中國語文(普通話),雙語者優先考慮;
  • 香港教育局註冊小學教師;
  • 了解有益於具有不同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的包容性實踐;
  • 優秀的人際溝通能力,能與中英文教師、學生、家長及工作人員良好合作;
  • 以學生為本,展現與學生合作的熱情和承諾;及
  • 具有團隊合作精神及能與多專業團隊一起努力協作。

上班日期: 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

合約期: 兩年

申請者請將個人履歷及期望時薪電郵至人力資源部 [email protected] , 並註明職位申請編號